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98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98年配股方案,已获得宁波市证券和期货监管办公室甬证期监办(1998)58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第141号文复审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详见1998年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00元;
4、配售比例及数量:以现有总股本14,479.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1428股。因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和募集法人股股东均承诺全额放弃本次配股权,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1,375.474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可获配795.6万股,转配股可获配233.788万股,内部职工股可获配346.086万股。
5、股权登记日:1998年12月21日
6、除权基准日:1998年12月22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12月22日至1999年1月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8、社会公众(流通)股股东认购时,填写“杉杉股份配股”,股票代码“700884”;转配股股东认购时,填写“杉杉转配配股”股票代码“701884”;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时,填写“杉杉职工配股”,股票代码“702884”。
9、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妥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