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 厦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解除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7 月 19 日,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实际控制人王玲玲女士通知,获悉王玲玲女士所持有的公司 313,8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0.06%)被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因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就与被申请人厦门市海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XA20190734),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同时申请人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目前厦门中院(2019)闽 02 财保 163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王玲玲本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故所持有的公司 1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被厦门中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自 2019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5 日止。本次司法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
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9-063)。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王玲玲
本次解冻股份 313,8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3.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
解冻时间 2021 年 7 月 2 日
持股数量 336,346 股
持股比例 0.0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22,546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7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
三、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情况
本次王玲玲女士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13,800 股股份解冻后,仍有
22,546 股股份被冻结,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司法冻结数 冻结期限 冻结起止日期 冻结机关 本次冻结占其
(股) (月) 所持股份比例
自2019年9月 厦门市中级
王玲玲 22,546 36 6 日起至 2022 人民法院 6.70%
年 9 月 5 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王春芳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88,023,37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16.82%;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总数为 87,709,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99.64%。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王玲玲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其
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