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09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数名核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员”)计划自2018年1月2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5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395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蒋华君先生等七位增持人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69,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1%),增持金额合计约3,959万元。
增持计划延期情况:蒋华君先生、陈静女士、李太炎先生已完成增持计划;张希兰女士等九位增持人员将延期执行计划,并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计划;吕强先生因家庭原因,收到法院通知,暂无法使用相关增持账户,并承诺在能够使用银行账户后实施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增持计划前已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量(股)
1 蒋华君 102,925 0.0046%
2 张希兰 - -
3 陈静 154,000 0.0069%
4 蒋国健 - -
5 汪传斌 21,000 0.0009%
6 陈金龙 - -
7 李太炎 1,000 0.0000%
8 朱长彪 10,000 0.0005%
9 蒋苏雯 260,600 0.0117%
10 吕强 - -
11 徐静 228,800 0.0103%
12 李林 209,100 0.0094%
13 蒋荣卫 287,100 0.0129%
合计 1,274,525 0.0574%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响应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激励核心员工长期增持公司股票的政策,2018年1月20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数名核心管理人员的通知,本次增持人员拟自2018年1月2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5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1,3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增持人员积极筹措资金,已增持公司股份共8,569,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61%),增持金额合计约3,959万元,具体已增持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累计增持公 占公司总股 增持金额 增持计划金额 是否已
司股份数 本比例 (万元) 下限(万元) 完成
1 蒋华君 2,473,600 0.1115% 1,150 1,150 是
2 张希兰 2,291,700 0.1033% 1,060 1,600 否
3 陈静 1,081,600 0.0487% 500 500 是
4 蒋国健 0 0 0 140 否
5 汪传斌 0 0 0 100 否
6 陈金龙 0 0 0 107 否
7 李太炎 1,090,000 0.0491% 500 500 是
8 朱长彪 871,954 0.0393% 400 600 否
9 蒋苏雯 746,500 0.0336% 343 410 否
10 吕强 0 0 0 5,500 否
11 徐静 0 0 0 309 否
12 李林 13,700 0.0006% 6 279 否
13 蒋荣卫 0 0 0 200 否
合计 8,569,054 0.3861% 3,959 11,395 —
根据上表所列情况,蒋华君先生、陈静女士、李太炎先生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其他10位增持人员尚未完成计划。增持人员未完成计划的主要原因如下:
1、自增持计划发布之日起,公司先后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定期报告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多个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极大减少了增持人员可增持公司股票的有效时间和机会,导致部分增持人员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计划。
2、核心管理人员吕强先生因家庭原因,收到法院通知,暂无法使用相关增持账户,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计划。
四、增持计划延期履行的情况说明
鉴于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且又临近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窗口期,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计划的九位增持人员(张希兰女士、蒋国健先生、汪传斌先生、陈金龙先生、朱长彪先生、蒋苏雯女士、徐静女士、李林先生、蒋荣卫先生)将延期执行计划,并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计划;吕强先生因家庭原因,收到法院通知,暂无法使用相关增持账户,并承诺在能够使用银行账户后实施计划。
五、其他事项
部分增持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但积极承诺了新的增持时间,公司将敦促相关增持人员充分考虑时间窗口等影响因素,合法合规地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延期计划可能存在因相关人员增持股份所需客观条件无法满足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