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3 -013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 、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XYZH/2023SZAA6B0168”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864,831.06 元。公司拟按 2022 年期末
总股本 1,898,148,6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0 元(含税),合计
派送现金股利 18,981,486.79 元(含税),占审计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32.80%。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达到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以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