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2-07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2,565,653.56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 3,283,236,981.45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11,199,979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9,378,5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1,199,979股后股本数为1,998,178,592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544,648.00元(含税)。2022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2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文件的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相关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