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吉林省证券监督 管理办公室初审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批准。公司已于1997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布了《配股说明书》,现将配股方案提示公告如下:
1.配股比例及价格: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2股,每股配股价8.00元 。
2.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3日
3.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4日
4.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7月4日至1997年7月17日
5.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 款手续。
(2)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6.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东宝配股"买入单,申报 代码为"700867",每股价格8元,配股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 股份数乘以0.2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2)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7.其它有关事项请详见《配股说明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