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广新集团、伊品集团、铁小荣、美的投资、新希望集团、
扬州华盛、诚益通、马卫东、沈万斌及包剑雄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上市公司声明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星湖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交易文件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组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核准或认可(若有),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均已出具承诺函,声明和承诺:
一、本承诺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信息、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等资料副本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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