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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5 沪市 百大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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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18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0-02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9 月17 日在杭州大酒店八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总股本376,240,316 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 人,代表
    172,439,2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3%。
    公司董事长陈夏鑫先生因临时有工作安排委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喜刚先
    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
    务所虞文燕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
    议的议案》。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同意股数134,322,4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 股。
    表决结果:由于《关于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
    协议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根据有关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2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 年8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