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1999年6月20日召开的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哈尔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哈证监函[1999]33号文件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26号文复审批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00元;
4、配股比例和数量:以1998年末总股本1043141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125176920股计算,每10股配2.5股),配售股份总额为11417629股。其中法人股承诺配售812200股,国家股东承诺配售1530429股,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9075000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