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6月20日召开的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哈尔滨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哈证监函[1999]33号文件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26号文复审批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9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00元。
3、配股比例和数量:以1998年末总股本1043141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125176920股计算,每10股配2.5股),配售股份总额为11417629股。其中法人股东承诺以现金配售812200股,国家股东承诺以现金配售1530429股,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9075000股。
4、配股代码:700864
5、股权登记日:1999年12月14日
6、除权基准日:1999年12月15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自1999年12月15日到12月28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8、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按指定方式到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9、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填写 “岁宝热电配股”(代码700864),每股价格7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配股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股比例(10:2.5)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10、获配股票的交易:
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时间将于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