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 2022-011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电
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柴宁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兰股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已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和内控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方面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兰股份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兰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
春兰(集团)公司提名柴宁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三年。在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成立前仍由第九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柴宁泰先生, 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员。曾任泰州工
艺美术厂财务科材料会计、成本会计;泰州春兰空调器厂财务科往来税金会计、成本会计;泰州春兰空调器厂储运科副科长;春兰采购中心调查部经理;春兰(集团) 公司审计处主任科员,春兰(集团)公司计划统计处财产审计专员、副处长。现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春兰(集团)公司计划统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