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3-05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792,000股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进行了首批授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0,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27,000,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860 人;预留 3,000,000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的 12 个月内
另行确定。
2.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第三期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武
批复的公告》(临 2023-002 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宝信软件实施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4.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5.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60 人调整为 85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000,000 股调整为 26,231,000 股。
6.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
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 857 名,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 26,231,000 股。
7.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2,002,158,7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0 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31,477,200 股。
8、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
3、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时间尚在计划(草案)规定的有效期间内。
综上,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
2、预留授予数量:79.2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21 人
4、预留授予价格:17.02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多不超过 72 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
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33%、33%和 34%,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上一年度(每期对应考核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权益数量
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3%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4%
解除限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1 人,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外的符合条件的核心骨干。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职务 激励对象人数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数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比例 总额比例
核心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21 79.2 2.26% 0.03%
小计 21 79.2 2.26% 0.03%
注: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相符。
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9.2 万股
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1.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根据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的会计处理: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市价、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 1989.11 万元,2023年-2027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79.2 127.05 716.08 657.85 349.06 139.08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满足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首批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事项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