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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45: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5

600845: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1-076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3,432 股,共涉及激励对象 3
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概述

  1、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7,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 15,300,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650 人;预留1,700,000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的 12 个月内另行确定。

  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
武批复的公告》(临 2020-025 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50 人调整为 64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00,000 股调整为 15,265,000 股。

  5、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登
记工作,由于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实际授予人数为 645 名,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 15,245,000 万股。

  6、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对 24,22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5,220,775 股。

  7、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确定 2021 年 3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
变更为 15,422,775 股。

  8、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确定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
量变更为 15,583,775 股。

  9、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155,801,8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 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20,258,907 股。

  10、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对 341,18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 19,917,723 股。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九章第二条第五款: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之规定,汪卫等 3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 80%,剩余 20%共计 3,432 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15.753846 元/股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回购股数(股)

              1                汪卫                1716

              2                陈睿                  858

              3              张新琦                858

                        合计                        3432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 3,432 股公司 A 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 3,432
元。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汪卫等 3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根
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
度的 80%,剩余 20%共计 3,432 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15.753846 元/股
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1、汪卫等 3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根
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
度的 80%,剩余 20%共计 3,432 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15.753846 元/股
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条件已基本成就,公司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注销回购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5、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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