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及
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之
终止协议
本《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本
终止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7年7月21日签署:
甲方: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高宏彪
乙方一: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39楼
法定代表人:张静
乙方二: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38楼
法定代表人:黄茂如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为“乙方”,甲方以及乙方合称“各方”,“一方”指其中任何一方。)
鉴于:
(1)各方于2016年11月27日签署了《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兆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及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 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甲方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乙方持有的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2)甲方拟终止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各方协商,现同意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经各方友好协商,约定本终止协议如下:
1、各方确认并同意:《股权转让协议》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
2、各方确认并同意: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各方不存在任何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未按约定需履行的义务或应承担的责任,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及潜在的争议、纠纷。
3、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各方无须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对对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各方承诺并保证《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责任及/或债务负担。
5、在签署本终止协议同时,各方均放弃就《股权转让协议》及本终止协议有关事项向对方或标的公司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的所有权利。
6、本终止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7、本终止协议一式陆(6)份,各方各执贰(2)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之终止协议》签署页)
兹证明本终止协议由各方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
甲方: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高宏彪】
(签名)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之终止协议》签署页)
兹证明本终止协议由各方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
乙方一: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张静】
(签名)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之终止协议》签署页)
兹证明本终止协议由各方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
乙方二:茂业百货(中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黄茂如】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