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2月30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八人。董事长陈圣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钟表商店转让上海新宇钟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海新宇钟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主要股东经友好协商,决定调整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此,本公司决定将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钟表商店所持新宇公司的股份520万股,以每股1.582元(帐面每股净资产1.253元)的协议价格全部转让给惠州市惠雄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金额总计822.64万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视进展情况作进一步信息披露。
根据董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决议(详见《上海证券报》编号为2001-016的公告),新宇公司上海方三家股东持有的新宇公司股份(截止到目前为止,上海卢湾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65万股、上海复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8万股和上海钟表商店持有的520万股)在转让之前由本公司托管。本次新宇公司主要股东之间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公司作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海方三家股东持有的股份将全部转让给惠州方股东。本次新宇公司股东间股权结构调整后,本公司对上海方三家股东的股份托管自动解除。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上海新宇钟表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新宇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增资扩股决议,即由目前的9000万元总股本扩大到18000万元,按照增资扩股方案,本公司可配售股份1137万股。目前,本公司持有新宇公司股份1137万股,占12.63%。
为支持和推动新宇公司的快速发展,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本公司经研究,同意新宇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决定对其追加投资1137万元,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认购新宇公司股份1137万股,并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事宜。新宇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新宇公司股份总计2274万股,仍占12.63%。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柳林商务中心部分办公楼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报》公司编号为2003-02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30日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部分办公楼的公告
为积极参与卢湾城区和经济建设,培育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作出决议,决定收购上海柳林商务中心部分办公楼,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公司与上海柳林商务中心于2002年12月31日签署了房产《出售合同》,上海柳林商务中心将其所有的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15至22层楼面房产(绿证),总计建筑面积7144.50平方米出售给本公司,双方协议转让价格总计人民币8573.40万元。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根据《公司章程》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当事人基本情况
出售方:上海柳林商务中心,注册资本:200万元,成立于1996年9月,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1号,法定代表人:马国强。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商务配套服务,房地产信息服务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上海柳林商务中心部分办公楼位于上海市淮海中路1号柳林大厦的15至22层楼面,总建筑面积7144.50平方米。
四、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和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本公司以协议价格每平方米12000元出资收购建筑面积7144.50平方米房屋产权(绿证),协议转让价总计人民币8573.40万元。合同签署后,本公司即支付收购款5000万元人民币,待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全部完成后付清余款。
五、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公司将该房屋出租经营,有助于扩大公司房产经营的规模,储备资源,培育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且,该处房产地处淮海中路黄金地段,公司看好其增值潜力。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