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25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六人,李钟秋董事受董事长陈圣先生全权委托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通过卢湾区国资办“关于变更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提议沈柏龙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并提议余国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现任董事张维先生改任为独立董事。以上提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现任董事张维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余国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淮海中路857-863号单号部分房屋的议案”;
海淮中路857-863号 单号 部分房屋为商业用房,权属上海淮海商业 集团 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481.78平方米,房屋建筑为三层,其中底层139.89m2,二层250.70m2,二层阁层45.03m2,三层46.16m2。公司为扩大在淮海中路商业街的占有规模,增加在上海中心城区黄金地段商业网点资源,支持优势企业的发展,决定出资1100万元收购该使用权房屋。收购完成后,与淮海中路863-871号现古今商店合并,扩大古今内衣商店的经营场地,提升“古今”形象。目前公司正与有关部门协商申请办理该房屋划拨土地的房地产权证,并将视进展情况作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5日
附:张维先生简历
张维,男,56岁,大专,高级经济师。2001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曾任卢湾区副食品公司业务股副股长、副经理、经理,卢湾区财贸办统计科负责人、副主任、主任,上海城市合作银行卢湾区党总支书记,上海银行卢湾管理部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上海银行市南管理部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余国杰先生简历
余国杰,男,67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国营八五七农场财务科副科长、总会计师、场长,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外事外经办公室主任,黑龙江农垦经济技术协作公司总经理,上海九海实业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运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本公司现就提名张维先生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5日于上海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本公司现就提名余国杰先生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 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5日于上海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余国杰,作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将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事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余国杰
2002年1月25日于上海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维,作为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将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事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认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维
2002年1月25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