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4-04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年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回购股份5,489,000股,回购均价9.11元/股,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为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将回购股份原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际情况,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回购库存股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