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 与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的陈述。
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鞍山信托
股票代码:600816
公司全称:鞍山市作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五道街55号
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配股数量:5773.8052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4.30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每10股配2.5股
转配比例:公众股每10股转配0.9549股
每股转让:0.10元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一、绪言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配股价格:4.30元人民币
法人股配股权转让手续费:每股0.10元
配售股份数量:5773.8052万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2.50股
国家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1420.5473万股;
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736.7266万股;
社会法人股股东共计可配售股份:466.5313万股;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股份:3150万股;
国家股股东做出承诺,全额认购应配股份共1420.5473万股,根据发 起人法人股股东和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其全部配股权可由社 会公众股股东按10:0.9549的比例受让,每股转让费为0.10元。
3、本次配股方式;股东凭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按比例认购;
4、预计莫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预计本次可募集的资金总额为248273623.6元,扣除本次配股的承销费及有关费用后,预计本公司实际可 募得配股资金约为24390万元。
5、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3日
除权基准日:1997年7月24日
6、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的社会法人股股东 作出的承诺,其应配股份1203.2579万股的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 股东认购。转配股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7、配股前后有关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每股面值:1.00元
本次配股前 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A.尚未流通股份 (预计) (预计)
国家股: 56821892 14205473 71027365
发起人法人股: 29469066 ---- 29467066
社会法人股: 18661250 ---- 18661250
受让转配股: --- 12032579 12032579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4952208 26238052 131190260
B、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A股): 126000000 31500000 1575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6000000 21500000 157500000
股份总额 230952208 57738052 288690260
8.本次在配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国家股: 71027365 24.60%
法人股: 48130316 16.67%
转配股 12032579 4.17%
社会公众股 157500000 54.56%
合计 288690260 100%
四、配股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起止日期为1997年7月24日至1997年8月7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东在上述认购期内,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方式: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填写"鞍信配股"(700816)买入单,每股价格为4.3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25)后取整数,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 例办理。
(2)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国家股转配部分时,填写"鞍信转配"(710816)买入单,每股价格为4.40元(含0.10元的转让费),认购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受让比例(0.09549)后取整数,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结合办理。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由承销商包销。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从股受让转配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逾期未被义购的国家承诺认购配股,由承销商代销。
一、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即3150万股)的上市交易,于配股结束且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在国家作出新的规定前,国家与法人持有的股份及社会公从受让的转配股暂不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八、咨询办法
九、附录
十、备查文件
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