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经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证监发[1997]31号文同意,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函[1997]335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44号文批准,将于近日开 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1997年7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方案概要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价格:人民币4.30元
配售总量:57,738,052股
配售比例:每10股配2.5股
转配比例:公众股东可自愿以10:0.9549的比例受让法人股东转让的配股权,每股转让费0.10元。
2、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1997年7月23日
股权基准日:1997年7月24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7年7月24日至8月7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3、交易代码:
“鞍山信托”配股交易代码:700816
“鞍山信托”转配交易代码:710816
4、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段,视为自动放弃配股权。
详细情况参阅1997年7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说明书。
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