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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5: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工业园C2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暨关联交易进展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6

600815: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工业园C2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暨关联交易进展议案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

          暨关联交易进展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转让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最终受让方确定为厦门海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工业园 C2 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暨关联交易进展的事项。

  独立董事:江曙晖、王金星、张盛利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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