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1-047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 1 号杭州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
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3.16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