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全部无限售流通股 492,822,091 股对应的司法冻结
和司法标记已全部解除。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12,975,72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96%,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803,721,159 股,占
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72.2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429-4号),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全部无限售流通股 492,822,091 股对应的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已全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 492,822,091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7%
解冻时间 2022 年 4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1,112,975,727 股
持股比例 29.9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0 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1、持股数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
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429-4 号)。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