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民生银行存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目的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上年(前次)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 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52.42亿元 受疫情、金融政策
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民 生 银 等影响,公司实际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 行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 日存款最高余额 授信额度未达预
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币30亿元。 7.48亿元 期。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年初至披露 上年(前 占截止2021年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 本次预计金 日与关联人已发 次)实际 12月31日同类 与上年实际发
人 额 生的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交易的比例 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 不超过人民 52.42亿 预计增加授信
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 币75亿元。 52.02亿元 元 27.04% 发生额。
票、信用证、保函等) 民 生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 银行 日存款余额 日存款最 根据预计授信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不超过人民 日存款最高余额 高余额 16.89% 额度,存在大
通知存款等) 币30亿元。 13.51亿元 7.48亿元 额资金结算需
求。
备注:贷款预计金额、已发生交易金额含存续且尚未到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437.82亿股,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2.9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9,527.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5,742.80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8.0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43.8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2年度在民生银行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在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民生银行存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