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85
债券代码:143622 债券简称:18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5日开市起复牌。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0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改由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同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拟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部分标的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6)。
2018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4)。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1个月内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