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09-023
债券代码:126001 债券简称:06 马钢债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自2008 年9 月12 日至2009 年9 月11 日期间,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A 股股份55,863,927 股,
增持的股份总数未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本公司于2009 年12 月9 日接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已经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马钢(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1285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集团公司因通过上证所证券交易系
统累计增持本公司A 股股份55,863,927 股, 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886,423,927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4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