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1-113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 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39,727,900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一、回购实施情况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上述议案后经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完成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39,7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7%。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用途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 39,728,000 股。上述议
案后经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与公司员工代表的多次沟通,多数员工代表充分认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但是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持续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众多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导致继续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难度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已回购的 39,727,900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697,191,806 股变更为1,657,463,906 股。具体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4,833,947 0 264,833,94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32,357,859 39,727,900 1,392,629,959
合计 1,697,191,806 39,727,900 1,657,463,906
注:以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将减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每股收益(注:按规定披露的每股收益计算时需剔除回购股份)无影响。具体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预计影响如下:
单位:元
财务报表 2021年11月30日 库存股注销影响 注销后财务报表数
据
实收资本(或股 1,697,191,806 -39,727,900 1,657,463,906
本)
资本公积 3,844,891,307.93 -364,063,211.02 3,480,828,096.91
库存股 403,791,211.02 -403,791,211.02 0
注:以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最终具体变动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