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 2021-006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 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宝能创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创展”)出售 13 个数据中心的相关资产、业务及负债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2、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3、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预计将于 3 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正式方案。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转让方)与宝能创展(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
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转让方拟向受让方出售 13 个数据中心的相关资产、业务及负债等标的资产;具体标的资产的范围以双方进行清点后共同同意的且在未来正式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或其附件中列明的资产、权利和利益为准。
双方同意,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总价值作为此次交易价款的定价依据,具体收购价款的数额以未来正式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交易方式为现金交易。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交易各方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仍需交易双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宝能创展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DC9177
法定代表人 张保文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2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展艺路 128 号宝能汽车大楼 7 楼
实际控制人 姚建辉
经营范围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
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
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 宝能创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排。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 13 个数据中心,即酒仙桥数据中心、亦庄数据中心、电信通数据中心(包括 5 个机房,即 5 个数据中心)、深圳数据中心、上海数据中心、广州数据中心、佛山数据中心、成都数据中心以及武汉数据中心,所涉及的全部业务及其相关资产及负债、业务合同以及标的资产目前运行所需的所有可依法转让的前置审批文件;具体标的资产范围以双方进行清点后共同同意的且在未来正式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或其附件列明的资产、权利和利益为准。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总价值作为此次收购价款的定价依据,具体收购价款的数额以双方未来正式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于本《框架协议》签署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 3 亿元。除上述外,双方将另行协商标的资产交割和收购价款支付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2、自本《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期间为排他期,双
方争取在排他期内签署全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在排他期届满后,双方未适当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且一方通过书面通知另外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本《框架协议》立即终止。
五、拟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公司与宝能创展达成的初步意向性《框架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相关工作。
六、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宝能创展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