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参股公司Santos收到协议
收购要约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UnitedFaithVenturesLimited持有澳大利亚上市公司SantosLimited(以下简称“Santos”)209,734,518股股份,占其已发行流通股总股数的10.07%。
Santos于2018年4月3日公告称,其于2018年3月29日收到港湾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湾能源”)下属特殊目的实体公司主动提出的非约束性、指示性的及有条件的协议要约(以下简称“协议要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境外参股公司Santos收到协议收购要约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41号)。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下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商讨协议
要约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经营层就协议要约事项与港湾能源及相关方进行洽谈、协商,考虑将公司所持Santos股票通过协议置换为投资特殊目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新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40号)和《新奥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8-050号)。
Santos于2018年5月17日公告称,其已经收到港湾能源的约束性、有条件
的协议要约(修订后的协议要约),考虑以每股4.98美元的作价方案收购Santos
100%的股份。修订后的协议要约对价格没有变动,但对先前公布的交易结构做了如下改动:(1)对于除新奥和弘毅之外的股东,以现金作价的美元(而非澳元)报价;(2)对新奥和弘毅报价,将现有Santos股份换股进入港湾能源的投资公司,并认购新股。该方案不提供给其他Santos股东。
修订后的港湾协议要约附有条件,包括需完成最终确认性尽职调查,以及Santos和港湾公司之间订立方案实施协议,其中要求该交易须由Santos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推荐,以及包含FIRB和股东批准条件等。Santos的独立董事将考虑修订后的协议要约,并会相应告知股东最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新奥和弘毅已就其继续在私有化后的Santos中持有股份一
事与港湾能源在原则性条款上达成一致,但各方尚未签署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港湾能源与Santos之间亦未就本次私有化交易达成一致,本次私有化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网站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