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债券代码:136124 债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奥股份”或“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5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简称:新奥配股;代码:700803;配股价格:9.33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8年2月2日(T+1日)至2018年2月8日(T+5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8年2月9日(T+6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8年2月12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18
年1月30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配股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日(T日)上交所
收市后公司总股本985,785,04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配售股份,可配股数量总计为246,446,260股。
3、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9.33元/股。
5、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预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0,000万元(含
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实
现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清洁能源及精细化工产品的战略方向。
6、发行对象:截至2018年2月1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T-2日 2018年1月30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
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1月31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日 2018年2月1日 股权登记日
2018年2月2日至2018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T+1日至T+5日 年2月8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上配股截 全天停牌
止于T+5日15:00)
T+6日 2018年2月9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验资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7日 2018年2月12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8年2月2日(T+1日)起至2018年2月8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 700803”,配股简称“新奥配股”,配股价 9.33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5。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新奥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B座
电话:0316-2597675
联系人:史玉江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层
电话:021-6093693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