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09-02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09 年9 月16
日在福建省顺昌县与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政府(甲方)签订了《福建洋口水泥项目
建设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利用顺昌县资源优势,促进和带动顺昌县经济发展,同时实现公司战
略发展目标,公司与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政府(甲方)就本公司拟在顺昌县洋口镇
建设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具体事宜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作为投资主体确保该项目公司在顺昌县登记成立,项目公司依法
在顺昌县内缴纳税费。项目公司定名为:福建洋口炼石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洋口炼石公司”)
(二)洋口炼石公司总规模为建设两条带9000KW 纯低温余热发电的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概算12 亿元左右。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2、负责修建进出厂主干道提供乙方使用。
3、负责矿山爆破安全警戒线范围内的土地、长皮带走廊用地、排土场用地
等的租用工作。
4、协调解决洋口炼石公司厂区场地平整余土约90 万立方米弃土场。
5、负责解决洋口炼石公司二条生产线所需SO2 等排放指标。
6、负责协调解决洋口炼石公司110kw 电源在城区110kw 变电站接入问题。
(四)乙方责任2
1、承担在厂区范围内和矿山爆破安全内有关搬迁安置费用25%,供甲方包干
使用。
2、乙方按石灰石实际产量每吨1.5 元(投产第一年按实际计、第二年不足
200 万吨按200 万吨计)支付给甲方作为爆破安全警戒线范围内的土地、长皮带
走廊、排土场用地等的租用费用,租用费转至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筹支配,
每半年结算一次(凭有效票据结算)。
3、协助甲方办理土地征用工作。
4、负责筹措项目资金。
5、负责修建进出厂物资道路。
6、负责在顺昌县登记成立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在顺昌县缴纳有关
税费。
(五)双方共同组建洋口炼石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小组,由乙方先期借款100
万元给甲方,作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前期工作费用。
(六)洋口炼石公司享受县里制定的投资优惠政策。
(七)本协议书中拟投资项目需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八)本协议书具体条件以正式合同为准。
二、相关说明
本协议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意向
性协议,在项目条件成熟时,公司将提出具体投资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
序。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9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