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 股 公告编号:2010-020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0-11日在
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徐永模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
独立董事黄锦辉先生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于2010年11
月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通过关于接受Paul O'Callaghan 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通过关于提名Roland Kohler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
因Paul O'Callaghan 先生已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而股东方Holchin B.V.推荐Roland Kohler
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研究,现提议Roland Kohler 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Roland Kohler 先生简历如下:
Roland Kohler 先生,57 岁,瑞士籍,毕业于苏黎世大学商业管理专业。1988 年加入瑞士Hunziker
建材集团,负责财务和管理;1994 年任Holcim 管理顾问;1995-1998 年,负责公司管控;1999-2001
年底,负责商业风险管理。从2002 年起,负责公司战略及风险管理。2005 年1 月1 日被提升为公
司战略及风险管理经理。2010 年3 月1 日起,任Holcim 执行委员会委员,主持Holcim Group Support
Ltd.工作。
3、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09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批准公司为万源项目固定资产借款19,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受行业限制因素影响,万源项目借款未获得银行批准。为了尽快解决万源项目的资金问题,
有效筹集资金,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拟以融资租赁方式筹集资金,筹资总额不超过20,000 万元,
期限5-8 年。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为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金额不超过20,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在2012 年12 月31 日前签署相关保证合同。
经公司2009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为信阳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的重
要配套工程之一柳谭公路改造工程的承建方——信阳市浉河区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1,800 万元贷
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11 年03 月09 日到期,信阳市浉河区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该笔借
款到期后续借,由公司继续为该笔18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了给信阳公司营造良好的生产运营环境,
充分体现公司与信阳市、浉河区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继续为信
阳市浉河区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8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在2012 年12 月31
日前签署相关保证合同。
截止2010年10月28日,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人民币328,093万元及美元1,350万元。若增加本次
议案需增加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人民币不超过21,800万元,则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
批准。
4、通过关于将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计划调整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0年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及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续
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发行了第一期中期票据6亿元,期限三年,计息方式为附息式浮动利率,票面利率为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7%;于2010年10月25日发
行了第二期中期票据6亿元,期限五年,票面利率为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2.3%,既拓宽了筹资渠道,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了资金成本。
根据目前的资金及财务结构情况,公司拟取消续发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计划。
为了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进一步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
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或部分项目资金缺口,期限3-8年。
5、通过关于收购房县钻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房县钻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钻石公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由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汉江集团”)等4 名股东发起成立,注册资本8000 万元,拥有2500t/d 新型干法熟
料水泥生产线一条和配套的60 万吨粉磨站一个(生产线于2009 年4 月投产)。截至2010 年8 月31
日资产账面价值3.6 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价值约3.19 亿元。
基于公司市场整合战略,公司拟收购钻石公司70%股权。股权收购价款将根据资产评估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完成对钻石公司截止交接基准日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结果公告。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并购的重大进展情况。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通过关于收购湖北三源水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湖北三源水泥有限公司(简称“湖北三源”)创建于2003 年,位于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注册资
本人民币8000 万元(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占57.5%,自然人吕有富占42.5%)。湖北三源拥有2
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一线1500T/D 于2004 年8 月建成,二线4000T/D 于2008 年10 月建成。
基于公司市场整合战略,公司拟收购湖北三源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将根据资产评估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对湖北三源截止交接基准日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结果公告。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并购的重大进展情况。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