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2-07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渤海化学”)5%以上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卡集团”或“转让方”)拟与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集团”或“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磁卡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6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5.59%)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津融集团,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分别经磁卡集团、津融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尚未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磁卡集团《关于天津环球磁卡集团
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持有渤海化学部分股权的通知》,磁卡集团拟向津融集团协议转让持有的渤海化学股票转让数量 6,630 万股,交易价格为 3.89 元/股。
津融集团作为资本运作专业性较强的天津市市属企业,目前核心
主业包括资产管理、投融资、金融服务三大板块。津融集团以“大资
管+投行”为核心业务模式,拥有资产管理(AMC)、期货、融资租赁、
私募基金等多种金融牌照,业务内容涵盖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融资
租赁、期货经纪等各个领域。引入津融集团成为公司国有股东,有利
于进一步整合金融资源,为实体产业的销售、融资、资本运作等各方
面提供服务,极大促进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配
置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本次转让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变动前 本次股权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磁卡集团 171,731,347 14.48 105,431,347 8.89
津融集团 0 0.00 66,300,000 5.59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44,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3 号友城名居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谌绍铜
经营范围:股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各类商品及物资销
售;仓储(危险品除外)及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自有
设备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
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1,57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44 号
法定代表人:郭金利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及管理;按照天津市政府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自有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会议服务;与上述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甲方: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明细
1、股份转让款:25,790.7 万元
2、协议转让方式:本次交易价格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提示性公告日为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3.89 元/股。本次标的股份交易股数为66,300,000 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257,907,000 元。
3、总转让股数:双方同意按照上述股份转让款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的股份数,即 66,300,000 股。
(三)股份转让款支付及股份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款以货币方式支付,受让方需在本协议生效后 6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应在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包
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股份转让款的支付等)。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署后,因标的股份存在瑕疵导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无法继续履行,转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他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约定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所有权,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标的股份过渡期间归属原股东损益归受让方所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标的股份过户日起受让方依其所受让标的股份享渤海化学利润或分担股份转让过户日起渤海化学的风险及亏损。
协议自转让方、受让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股东结构,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分别经磁卡集团、津融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尚未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的相关手续,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