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2-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 12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泽敏
谢泽敏先生,大信管委会执行副主席,总裁,合伙人。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兼职情况:担任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晨起
石晨起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 余年。2019-2021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玉洁
辛玉洁女士,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先后参与承办过多家公司的 IPO、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19-2021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 年度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费用为 844 万元,与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该所 2018-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审众环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事项与中审众环、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审众环、大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聘任大信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聘任大信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