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66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 国电 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 国电 02
债券代码:188771 债券简称:21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完成交割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经2021年8月6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2021年9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置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016%股权,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25%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向公司置入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海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宝庆发电有限公司90.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湖南巫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5.78%股权。具体方案详见
公司于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5)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海控新能源调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5)。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以下简称《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资产置换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内,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一次性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 24 亿元,付款日即为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所对应的权利、义务、风险随之转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全部生效,公司已向国家能源集团支付完毕第一笔交易价款 24 亿元,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完成交割。
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置换相关标的公司的工商、产权变更登记等后续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