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8-05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1日起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49)。2018年5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5月7日对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告。
一、本次资产重组主要历程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1日起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49)。2017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2017年12月23日,公司确认进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公告编号:临2017-055)。2017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7)。2018年1月6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
2018年1月11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2月10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8-007),申请公司股票拟自2018年3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3月
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8-013),同意申请公司股票拟自2018年3月12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2018年3月6日下午14:00-15:00,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号)。
2018年5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5月7日对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告。
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92号,下称“《问询函》”),并将《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4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拟终止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董事会2018年5月4日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鉴于近期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交易的各方无法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决策程序及承诺
公司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终止重组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