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8-04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1 日起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49)。2017年12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2017年12月23日,公 司确认进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公告编号:临2017-055)。2017年12月30 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7)。2018年 1月 6 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1)。
2018年1月11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03),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
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2月10日,公
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18-007),申请公司股票
拟自2018年3月11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临 2018-013),同意申
请公司股票拟自2018年3月12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2018年3月6日下午14:00-15:00,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唐勇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惠忠先生,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2号)。
2018年5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5月7日对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告。
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92号,下称“《问询函》”),并将《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7号)。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购买资产方案进行了修订及补充,有关回复内容及相关修订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6月
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