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3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
吕延智先生,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闻先生,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生,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共 7 人计划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其中董事
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0 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闻先
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
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上述 7 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9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35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
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
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核心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闻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共 7 人。
(二)相关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智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闻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章红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15 万元。上述 7 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135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临时公告
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若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