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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0-11-10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津证办字「2000」6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59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0年10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第八版,2000年10月24日本公司刊登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为切实保护股东的权利,现就本次配股再次提示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1.70元
    四、配股基数及比例:以现有总股本28569.4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以1999年底总股本19046.307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五、配售数量:本次配股共可配售2464.31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可配3611.16万股,承诺以其所属的无锡中储物资总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南京公司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4232.67万元认购其中的361.58万股,其余部分予以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2102.73万股。  
    六、股权登记日:2000年10月30日
    七、除权基准日:2000年10月31日
    八、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10月31日至2000年11月14日止(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九、配股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本次配股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各自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柜台办理缴款手续。国有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配股有关手续。
    十、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愿意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部分及全部。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中储配股”(代码“700787”),每股价格11.7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2)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2、国有法人股股东配股直接在本公司办理。
    十一、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社会公众股本次配股逾期未被认购部分由承销商负责包销。
    十二、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
    2、国有法人股股东获配股份按国家有关规定暂不上市流通。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获配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配股认购后产生零股的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刊登在2000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