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ST雅砻 公告编号:临2009-051号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23日,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市闸北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9]1180号)、《关于核准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81号)。现将上述文件的主要内容公告
如下:
一、《关于核准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
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主要
内容如下:
1、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行346,841,65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
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3、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5、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本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关于核准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西藏
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
主要内容如下:1、中国证监会对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西
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以资产认
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本公司346,841,655股股份,约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60.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3、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会同本公司按照
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收购过程中,如发
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收购报告书(修
订稿)、(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其他重要提示
根据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已委托四川成都华联
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日公开拍卖应由深圳市同成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有关本次公
开拍卖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陈先生、王先生
2、联系电话:028-85128891、86782063、85128888-6880
特此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