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29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城投”)于 2024年 4 月 1 日收到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静安区国资委”)下发的《告知函》。静安区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西藏城投 391,617,705股股份(占西藏城投总股本的 41.15%)无偿划转至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集团”)。静安区国资委与北方集团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
协议》。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北方集团持有 391,617,705股,占总股本的 41.15%。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4 年 4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静安区国资委、北方集团按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 年 5 月 7 日,北方集团披露了《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 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 30 日内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无偿划转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收到
收购方北方集团出具的《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进展
情况的说明》,无偿划转事宜尚在推进过程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