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性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1997年11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青海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青证办[1997]字第029号文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36号文复审批准,配股方案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5.00元
4、配售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1996年总股本数58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按1997年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数7911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2222股。本次配股可配股份总数为1758万股,其中国家股891.348万股,法人股416.625万股,社会公众股450万股。国家股股东已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应配股份,经事先征求法人股股东意见,法人股股东已承诺用现金认购92万股,并承诺放弃其余324.652万股配股权。
本次实际配售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433.348万股。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