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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1999-10-13

                        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10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7人,4名董事全权委托公司其他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万林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1997年配股项目经1997年11月11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36号文批准。配股资金到位后,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较大,铝市场持续疲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公司投资2000万元架设的第二条110KV供电线路项目已纳入国家城市电网改造计划等原因,致使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资金尚未投入使用。根据这种状况和广大投资者的建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调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即取消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其中的投资5232万元"第三系列一期5000吨电解铝技术改造与扩建项目"和投资2000万元"架设公司第二条110KV电专线项目"。拟改为投资4300万元收购陕西东盛药业销售有限公司和预计投资3000万元将公司的自焙电解槽改造为预焙电解槽。
    陕西东盛药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医药公司)是东盛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3月投资设立的医药商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郭家学,注册资本400万元,总资产4286万元,净资产1016万元。主要从事各类医药产品的批发、零售业务,并兼营新药研制。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独家总经销东盛集团控股的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天浩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另外,由东盛医药公司投资研制、将于年内上市的国家新药"派复朗"系国家有关部委确定的重点替代进口产品。99年国家重点新产品、98年西安市十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前东盛医药公司经营的医药品种达2000种以上,已获得多家国内知名医药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医药产品的特约销权。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东盛医药公司还在全国设立了170多个办事处,构建了全国性的销售服务网络体系。正因为如此,目前该公司还在全国范围内独家代理了山东医药工业研究所制药厂、兰州中药厂、华北制药集团生产的几十种国家级新药。陕西东盛医药公司99年还在北京中关村投资设立了"北京天网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预计东盛医药公司今年四季度将实现利润1500万元以上,未来5年该公司将保持年销售收入及利润递增50%的发展速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治理"一控双达标"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为了治理环境污染,增加经济效益,董事会研究决定投资3000万元,将公司的自焙电解槽改造为污染小、效率高的预焙电解槽。该技改项目的实施,每年可为公司增加产量7000吨,增加销售收入1亿元人民币。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1998年底实施了每10股配2.2222股的配股方案,1999年元月底实施完毕,并向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之规定,现将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1、本公司原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仟玖佰壹拾壹万元(RMB79110000)。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玖仟叁佰肆拾肆万叁佰捌拾元(RMB93434480)。
    2、本公司原章程第二十条为:公司的股东结构为:普通股柒仟玖佰壹拾壹万(79110000)股,其中发起人持有四千三百六十万(43600000)股,其他占总股本的百分之七十四点四(74.4%)。现修改为:公司股东结构为:普通股玖仟叁佰肆拾肆万叁仟肆佰捌拾93434480)股,其中法人股六千八百六十九万三千四百八十(68693480)股,社会公众股二千四百七千五万(2475000)股。
    三、提请99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以上议案须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决定召开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于1999年11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董事会关于《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1999年11月5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1999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其它事项:
    公司办公地址:青海省同仁县保安乡互助滩。
    联系电话:(0973)720200
    联系传真:(0973)720112
    联 系 人:殷怀鹏   刘翠莲
    邮政编码:8113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青海同仁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