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钢材和煤炭等
商品贸易,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善盈利水平,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拟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丁红晖、雷剑平、章海涛、黄颖、唐红燕、范红霞持有的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元集新材”)共计 100%的股权,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但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的估值等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尽职调查程序推进缓慢,相关核查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后续不确定性增加。基于上述原因,经审慎研究分析,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方案时间较长、不确定性较大。
公司拟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提供了相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了相关资料,听取了相关说明,也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存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施建福 周 巍 谭少平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