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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洲际: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3

*ST洲际: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洲际      公告编号:2023-071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洲际油
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2023 年 9 月 20 日,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收
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琼 01 破申
12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3)琼 01 破 36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中曼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 号)。

  2023 年 9 月 20 日,海口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3) 琼 01
破 36 号《公告》,法院定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召开洲际油气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 号)。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
过全有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会议相关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 宣读本案受理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 宣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及有关事项;

  3. 宣读临时债权额决定书和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4. 管理人作执行职务情况报告;

  5. 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6. 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报告;

  7. 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8. 管理人作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9. 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10.管理人和债务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职工代表等。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享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计 4 家,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代表的表决权总金额为 411,066,965.26 元。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 4家,共有 3 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人数的75%,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 340,117,765.26 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82.74%,超过三分之二。

  享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计 24 家,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组代表的表决权总金
额为 6,484,807,396.80 元。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 23 家,共有 19 家普通
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组人数的 82.61%,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代表的普通债权金额为 4,546,224,203.65 元,占普通债权人组债权总额的70.11%,超过三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因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洲际油气及管理人将依法向海口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因触及“最近连续 3 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
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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