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8-010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15年、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且
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3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
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提示说明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7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0万元到
2,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4,480万元到
-4,9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临:2018-002号)、《大连大福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临:
2018-003号),公司 2017 年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 据将在 2017 年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审计
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