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以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调整完成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5.70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1.165 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11.725 元/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2.495 元/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权益包括 1,569.16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1,255.33
万份,预留授予 313.83 万份)以及 993.76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795.01 万
股,预留授予 198.75 万股)。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24 名调整为 1,523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55.33
万份调整为 1,229.04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13.83 万份调整为 307.26 万
份;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6 名调整为 13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95.01万股调整为794.17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8.75万股调整为198.54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
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2.04 元/份调整为 111.89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6.02 元/股调整为 55.87 元/股。此外,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7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1,52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229.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11.89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13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94.17 万
股、授予价格为 55.8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同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229.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11.89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4.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55.87 元/股。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对象人数、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288 名调整为
283 名,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由 280 人调整为 275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
69 人调整为 65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9.72 万份调整为 115.45 万份,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13 万股调整为 14.13 万股。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15.45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2.66 元/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13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33 元/股。
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的191.81万份股票期权和184.41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员工闻延琴因担任职工代表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 311 名激励对象(含闻延琴)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40,622 份(含首期授予股票期权
1,179,312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61,310 份),并回购注销 1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9,389 股(含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45,304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085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按照原授予价格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228 人,行权数量共 3,888,893 份;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119人,解除限售数量共 2,763,724 股;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毕,以权益分派实施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3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165 元(含税)。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回购价格: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故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5.87 元/股调整为
55.70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1.33 元/股调整为 61.165 元/
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的,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行权价格: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故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11.89 元/份调整为
111.725 元/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22.66 元/份调整为 122.495 元/
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安排。
五、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进行了审议,同意对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以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