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 600744 编号:临 2021-05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21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年度第 5 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监事霍雨霞、柳立明、王明恒、梁翠霞、唐登国、肖军、郑丙文共 7 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建议同意公司申请非
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0,000,000 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具体发行数量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醴陵泗汾镇鸭塘 50MW 复合光伏发项目 25,000 8,000
2 湘潭石坝口水库 50MW 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24,040 6,000
3 衡南县黄吉 50MW 林光互补光伏电站 23,869 6,000
4 醴陵明月风电场项目 41,601 20,000
5 湘潭县白石镇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40,076 20,000
6 伍家湾分散式风电场项目 24,986 8,000
7 冷水江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7,500 2,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30,000
合计 217,072 1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7、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可依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 100%,
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进
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及与本次发行股份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方案,或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反馈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格、发行数量)。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办理有关申报事宜。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根据公司发行股份结
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等相应条款,并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股权/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任意两位董事办理本授权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