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3,082,934.2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95,945,485.84 元。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595,945,485.84 元,2023 年度实际派发现金股利228,682,280.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00,644,189.00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967,907,394.44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29,709,816 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393,888 股后的 1,522,315,928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52,231,592.80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已实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30,191,026.19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若按此计算,则 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82,422,618.99 元,占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比例为 78.27%。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对本方案表示同意。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