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监管办事处(乌证监办函[1999]03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1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5元。
4、配售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5、配售数量:向全体股东配售19,683,336股。其中,向转配股股东配售126,336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9,557,000股。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本次配股。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