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在作出本次配股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7年7月25日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表决通过的配股方 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92号文件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股价格:5.50元人民币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2100万股
股东配股比例:按1996年末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以现有股本15120万股为基数,本次配股比例为10:1.3889),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305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270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25万股。
2、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按 比例认购。
3、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最 多以10:2.0849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股东的部分配股权,每股转让费为0.20元。法人股股东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的配售股票 ,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日